(一)发行人控股股东
公司股本总额为66,000,000.00股,童文伟持股9,570,000.00股,占股比例为14.50%;史亚洲持股8,910,000.00股,占股比例为13.50%;钟飞鹏持股8,382,000.00股,占股比例为12.70%;唐 军持股7,854,000.00股,占股比例为11.90%;刘 昱持股7,260,000.00股,占股比例为11.00%;杜振锋持股4,356,000.00股,占股比例为6.60%;吴伟生持股4,224,000.00股,占股比例为6.40%;李海霞持股3,168,000.00股,占股比例为4.80%;陈 真持股1,980,000.00股,占股比例为3.00%;刘 寅持股1,452,000.00股,占股比例为2.20%;雷 鸣持股1,386,000.00股,占股比例为2.10%;区志新持股1,320,000.00股,占股比例为2.00%;寸怀诚持股1,320,000.00股,占股比例为2.00%;苏奇志持股1,320,000.00股,占股比例为2.00%;李志鹏持股1,320,000.00股,占股比例为2.00%;黄金南持股1,188,000.00股,占股比例为1.80%;韩朝雄持股990,000.00股,占股比例为1.50%。
(二)发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童文伟、史亚洲、钟飞鹏、唐军、刘昱五人合计持有公司4,197.60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63.6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