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科科技控股股东为付艳杰女士和崔万涛先生。本次发行前,付艳杰女士和崔万涛先生分别持有本公司1,963.335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38.50%。付艳杰女士和崔万涛先生为本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付艳杰女士,本公司董事,1972年出生,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职于辽宁省西丰县丝绸厂。曾任荣科有限监事、执行董事职务,现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目前还担任铁岭市雅森木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崔万涛先生,本公司董事,1967年出生,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荣科有限执行董事、监事和沈阳基业长青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现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目前还担任辽宁恒际建筑集团公司高级项目经理、辽宁荣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付艳杰和崔万涛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的依据:一是公司设立及历次增资,两人均保持相同出资(持股)金额和比例;二是公司设立以来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决议中,两人均采取了相同意思表示,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保持一致。
作为付艳杰家族和崔万涛家族主要成员投资和管理的企业,本公司自设立以来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付艳杰和崔万涛作为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在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方式,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在具体经营管理上,公司通过法定程序,选聘具有IT 专业背景和管理能力的家族成员付永全先生和崔万田先生担任董事,协助控股股东把握公司经营发展方向。同时,公司董事会选聘付永全先生担任总经理,授权其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自设立以来,特别是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执行董事)和经营管理层运作规范、有效,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