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东辉、吴敏在本次发行前合计持有公司73.48%的股权,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仍将合计持有公司50%以上的股权,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虽然本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各项制度,从制度安排上尽量避免实际控制人操控现象的发生,但仍不能排除实际控制人利用控股地位,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决策、重要人事任免等进行控制,侵害本公司或公众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二)公司规模迅速扩张导致的经营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公司的资产规模、经营规模、员工数量、分支机构将有较大增长,对本公司的管理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不能及时调整原有的运营管理体系,在本次发行上市后迅速建立起适应资本市场要求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运作机制并有效运行,将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效率、发展速度和业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