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10月22日电(记者 曹志恒)10月20日上午,在警方的帮助下,潜逃四年之久的新疆籍犯罪嫌疑人王某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公安分局南湖南路派出所投案自首,这是新疆公检法司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后,首例到公安机关投案的在逃犯罪嫌疑人。
近日,新疆公安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厅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不断加大向社会、向在逃人员及其家属的敦促自首工作力度,营造强大追缉声势。
今年5月26日,新疆公安机关全面展开了“清网行动”,抓获了一大批长年在逃的网上在逃人员,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10月22日,新疆共抓获行动前网上在逃人员900多人。为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四部门近日又联合发布通告,印刷8万份发放至各地州市公安局,在社区、街道、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张贴,力争尽可能多地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在逃人员线索,促使和迫使在逃人员能投案自首。
根据通告,自首的在逃人员将可以获得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对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畏罪潜逃或者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坚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缉捕归案,并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