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为方银军先生、洪树鹏先生和陆伟娟女士3 人所组成的管理团队,上述3 人合计持有公司2,118.048 万股,合计持股比例为35.30%。上述3 人均为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其中,洪树鹏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方银军先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陆伟娟女士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2007 年8 月,洪树鹏先生、方银军先生、陆伟娟女士3 人共同签署了《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表决协议》,明确各方未来的一致行动关系。根据协议约定:各方一致同意共同提名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并就所提名董事、监事的表决意见事先达成一致;各方共同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根据各方事先确定的一致投票意见对股东大会议案进行投票,或将所持有的表决权不作投票指示委托给协议各方中的一方进行投票;任何一方转让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公司股份需取得其他各方同意,其他各方享有优先受让权;自公司上市挂牌之日起三年内,各方在董事会表决及股东大会行使各项股东权利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表决意见,确保3 人表决意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