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原副县长赵应明受贿208.78万元,一审被判刑12年6个月。昨天,(重庆)市二中院披露了赵应明受贿案的内幕,赵应明在担任忠县副县长、忠县县城迁建管委会主任及垫江县县委常委、副县长期间,多次帮建筑老板“打招呼关照”,而妻子则“帮忙”代收金钱、轿车。
替人打招呼妻子收钱
2003年,建筑老板聂某多次找到赵应明,表示想通过赵的关照承包工程,并承诺事后感谢。2006年,赵应明利用其担任忠县副县长、忠县县城迁建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先后给忠县县城迁建管委会、县果业局负责人打招呼,帮助聂某顺利承建忠县三处工程。
2007年,赵应明在担任垫江县副县长期间,利用分管农业的职务便利,给垫江果品蔬菜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人打招呼,帮助聂某顺利承建垫江县三处工程。为此,赵应明先后收受聂某现金70万元及价值24.78万元的丰田凯美瑞轿车一辆。
这70万元及轿车均系赵应明妻子吴雪梅(另案处理)代其收受后,再告诉赵应明。据悉,吴雪梅曾任忠县果业局局长。
妻子一次收下20万元
通过酒桌上谈好“生意”,妻子当中间人收钱,赵应明先后收受李某现金25万元。
2003年上半年的一天,李某在一次请赵应明、吴雪梅吃饭时,表示想请赵应明关照,帮其承建到忠县天池森林公园旅游公路改建工程。后经赵应明给忠县林业局、县发改委负责人打招呼,李某承建了该工程的其中一标段。2003年下半年的一天,李某在车上送给吴雪梅5万元。事后,吴雪梅告知赵应明该款是李某为承包到工程而送的感谢费。
2005年上半年一天,李某在和赵应明、吴雪梅一起吃饭时,表示想请赵应明关照,帮其承建到忠县一处路面硬化工程,并承诺事后会感谢。赵应明同意帮忙。经赵应明给忠县县城迁建管委会负责人打招呼,李某承建到该工程。2005年下半年一天,李某在办公室送给吴雪梅20万元。事后,吴雪梅告知赵应明该款是李某为承包道路路面硬化工程而送的感谢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