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7月6日讯 日前,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称,为实现“2012年教育投入占GDP4%”的目标,从2011年1月1日起,各地区要从当年土地出让净收入中,计提10%用作计提教育资金。这一政策会引发什么负面效应吗?
教育经费占GDP4%的目标难以实现,主要是中央政府财政投入不足
1993年即以提出“教育经费占GDP4%”,但至今未能实现
所谓“教育经费占GDP4%”的国家目标,早在1993年即已提出,但至今未能实现。
1993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写道:“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在本世纪末(即20世纪末)达到4%”。即是说到2000年,4%应该是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比的下限。但是2000年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仅为2.58%。
2010年7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在“保障经费投入”中再一次提出了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4%的目标,并将实现这一目标定到了具体年份——2012年。
我国财政性教育支出中,中央政府财政投入严重不足
2010年12月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日前发布了《2009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显示,2009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12231.09亿元,占09年GDP的3.51%。
从这份报告来看,似乎在2012年实现占GDP4%的目标并不是难事。但是我国所谓“财政性教育经费”的统计口径和国际通用方式是不一样的。
发达国家的指公共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基本都在4%以上,但他们的公共教育经费是指国家政府预算内的经费。而我国常说的“财政性教育经费”,除了国家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之外,还包含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企业办学中的企业拨款、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是一个大口袋”。
所以,2009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为3.51%,是按照中国式的计算方式得出,而若以国际通用方式来计算,2009年中央财政教育支出只有1981.39亿元,只占到当年GDP的0.58%。由此可见,在我国教育投入中,中央财政投入严重不足。
增加教育投入应以改革财政支出结构为主,而不是“中央请客、地方买单”
行政费用支出比例过大,挤占了公共教育投入
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曾表示,财政性教育经费至今没有实现,是因为国家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偏低,他认为财政收入不足,制约了政府对于教育等社会各项公益事业的投入。
但事实却是,我国中央财政收入连年攀升,且每年的增幅都大幅领先GDP增幅。从2005年到2010年,中央财政收入平均年增幅达20% ,相对于GDP增速的两倍左右。
可见教育投入不能达标,原因并不在于财政收入总量,而是支出结构的问题。中央政府财政收入虽逐年提高,但很大一部分都用于行政性支出。据经济学家胡星斗的测算,政府行政支出已经占到了所有财政支出的52%。而在发达国家,政府行政支出一般不超过10%。过高的行政支出,在很大程度上挤占了教育等公共事务的投入。
“中央请客、地方买单”式政策,在具体落实上会大打折扣
诚然,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饱受诟病,并且成为高房价的重要推手,但中央政府屡屡打土地收入的主意,无论是卖地补保障房、卖地补农田水利建设,还是最近公布的卖地补教育投入,都是面对社会问题时,无法实现制度上的突破,不得不“中央请客、地方买单”应急性的做法。
但是这种“中央请客、地方买单”式政策,在具体落实上会大打折扣。以最早“动用”土地收入的卖地补保障房为例,2010年国家审计署曾对19个省市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资金的使用情况,结果显示,包括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在内22个城市从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足额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可见,卖地补教育将会重蹈廉租住房保障的覆辙。
而且,经济学家果佳认为,地方政府需要负担很多社保资金和公共服务,这种“中央请客,地方买单”的政策,会令地方政府财力的下降进而带来服务水平的下降,最典型的案例就是2003年农业税取消后很多乡村财政的崩溃和公共服务的下降。
“卖地补教育”可能会进一步推高房价,教育支出需要稳定的经费来源
卖地补教育会加强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进一步推高房价
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财源紧缩,因而对土地财政有很大的依赖性。从土地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投入的做法,会刺激地方政府从土地收益总量上加以找补,进而增大土地财政的总规模,进一步推高房价。
同时,土地收入部分用作教育投入的方法,会令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提供合理性。“为教育多卖一块地”会令他们更加名正言顺的推高地价,拉升房价。而公众在为子女享受着较好的教育资源而欣喜时,由不得不面临更大的房价上涨压力,这样的政策对于改善民生来说,其实是得不偿失。
教育支出需要稳定的经费来源,依赖卖地收入随意性太大
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需要保持长期稳定的投入,才能收到效果。但是“卖地补教育”的做法,是带着很大的随机性的。卖地补教育以地方政府土地收入为基础,按比例计提,但是土地收入随市场需求和政策调控的影响较大,时高时低,振荡难以避免,这就使计提的教育资金也难以保证稳定的供给。
教育等公共投入,从根本上来说,是中央政府的责任,在政策制定时,不能只考虑负担转嫁,应该以自身的制度创新为主,为教育等公共服务提供长久且合理的制度性保障。
结语:我国长期以来教育资金投入不足,从根本上是中央财政投入过少。而“卖地收入补教育经费”的做法,有“中央请客、地方买单”的负担转嫁之嫌。并且这一政策会引发地方政府更加依赖土地财政,进一步推高房价,对民生来说得不偿失。
详情请见专题:卖地补教育经费将推高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