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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爱金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玄战100%的股权,上海玄战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78.17%的股份。本次发行前,洪爱金能够控制公司78.17%的表决权,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虽然本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但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洪爱金仍可凭借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本公司的人事任免、生产和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