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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获得银行的短期借款以及担保公司对公司借款的担保,公司抵押了部分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截至2010年12月31日,已抵押房屋建筑物净值为31,685,403.35元,已抵押机器设备的净值为21,323,042.59元,已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净值为5,691,217.70元,分别占当期全部房屋建筑物净值的55.91%、全部机器设备净值的39.20%、全部土地使用权净值的100%。
上述抵押财产净值总计58,699,663.64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6.67%。如出现公司不能按时偿还以上述财产做为抵押的银行借款的情况,则抵押权人有可能依法行使抵押权处置该等资产,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