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产能限制,公司时尚毛衫业务的部分生产工序委托给其他生产厂商。2008年至2010年各期间,公司时尚毛衫委托加工费用为8,750.63万元、9,370.75万元和13,083.49万元,占同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43.49%、37.76%和42.22%,委托加工规模较大。委托加工这种经营模式可充分发挥生产厂商的专业性,缓解发行人自有产能不足的问题,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
发行人在委托产品质量控制方面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针对每个委托生产商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评估制度和淘汰机制,对委托生产厂商现场考察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等级确定合作条件。公司与主要的优质委托生产厂商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确保了公司产品质量及货期。但如果委托生产商有较大的变化,产品质量控制可能出现重大问题或货期发生重大延误,将会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