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外媒体报道,两名熟知内情的消息人士称,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已在本周达成一致,将为“过大而不能倒闭的”银行制定更多的资本规定,原因是这些银行倒闭将导致全球经济陷入混乱。
据彭博社报道,这两位拒绝被具名的消息人士透露,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决定将对贷款商实施按比例增减的额外资本规定,其评判标准包括大型银行的 规模、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互联性、国际业务的规模、以及其他银行吸收其业务的能力等。消息人士还称,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不会制定一份“过大而不能倒 闭”银行的固定名单,而是定期评估哪些银行应面临这些额外规定。
20国集团曾在去年11月份表示,如果一家贷款商的倒闭会对更广泛的金融体系造成威胁,那么这家贷款商就应该面临更加严格的资本规定,其目的是 帮助贷款商填补任何损失。去年,各国政府和监管机构已经达成了所谓“巴塞尔协议III”的全球标准,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这些额外规定将置身于这一标 准之外,适用于所有活跃在国际市场上的大型银行。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发言人玛丽莎-博廷(Marisa Bourtin)拒绝就此消息置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是应20国集团成员国的要求来起草这些额外资本规定的,根据该委员会此前制定的“巴塞尔协议 III”的规定,银行的最低普通股股本要求将被从2%提高至4.5%,还必须拥有2.5%的“缓冲资本”。此外,银行还必须拥有6%的一级资本率,而不是 目前的4%。贷款商有8年时间来遵循这项规定。
在此以前,德意志银行(DB)和法国巴黎银行(BNP)等贷款商已经发出警告称,监管机构不应草率决定“过大而不能倒闭的”银行是否必须应比其 他贷款持有更多资本。与此同时,欧盟委员会已经提出警告称,监管机构不应给某些银行永久性地贴上“过大而不能倒闭”的标签。欧盟委员会金融服务委员米歇尔 -巴尼耶(Michel Barnier)上个月称:“我对列出一份固定名单的想法持相当怀疑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