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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发改〔2010〕1596号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请示》及相关补正材料(昆仑字〔2010〕117、14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太原正祥工贸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3750万股股份转让给杭州永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受让后,杭州永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375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2.5%,太原正祥工贸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你公司股份。
二、请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