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美(00198)宣布订立意向书,向大股东覃辉收购飞腾制作、星美旅游及星美酒店(目标集团)90%权益,代价最多9.3亿元。代价之50%将以发行可换股票据之方式支付,余额将以现金方式支付。
可换股票据之初步兑换价乃经参考紧接意向书日期前过去连续5个交易日之平均收市价(即约每股0.479元)後厘定。
目标集团主要从事於北京从事开发一个主题小镇,其於开发完成後不仅包括电影制作设施,且亦包括所有所需住所、设施及娱乐,可容纳大量游客及观众。星美希望收购事项可令集团向成为顶尖综合娱乐及媒体公司之目标迈进一大步。
卖方 Richard Faith 与 Realmax 由覃辉及其弟覃宏拥有。覃辉及其联系人现时拥有星美约67.5%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