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7月30日讯 科达股份周五晚间发布公告称,7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字[2010]44 号《关于对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前董事长刘双珉等公开谴责并认定刘双珉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决定》。
上深所表示,经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对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及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对公司前董事长刘双珉,董事(前总会计师)吕江、前董事兼总会计师张天堂、前董事会秘书韩晓光予以公开谴责;公开认定公司前董事长刘双珉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此惩戒将抄报山东省人民政府,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违规行为:
公告显示:科达股份违规行为是:(一)2006年4月公司与东营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土地储备协议》,公司在收到东营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4671万元土地补偿费用时,人为地冲减其他单位的应收款项。2006年底公司将收到相应单位的工程款直接汇入实际控制人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科达集团”)账户,并由科达集团占用该款项。科达集团在2008年12月份以土地补偿款的形式将上述款项归还公司,公司把收到的上述款项计入了2008年度收益。公司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公司自2007 年以来一直与科达集团存在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其中2007年累计借方发生额11576万元,2008 年累计借方发生额93741万元,2009年累计借方发生额113831万元,2009 年期末余额5926万元。公司且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