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7月16日讯 国内唯一一家相互制农险公司遭遇了成立以来最严重的一场危机。在监管层的严查下,该公司经营黑幕一一浮出水面,牵涉多名核心高管,涉资数千万元,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振军更是被勒令撤换。
据悉,2009年9月7日至9月13日,保监会对阳光农险总公司及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根据保监罚(2010)20号文件披露,阳光农险三大罪状为:一、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担保公司和生产资料公司;二、未经保监会核准擅自任命高管,包括两名副总经理与一名总经理助理;三、提供虚假的营运资金资料以及虚假的农险理赔资料和退还保费资料。
制造虚假理赔的是阳光农险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2008年,该支公司将1212万元分别汇到各所属营销服务部,营销服务部提取现金支付到各县农经站,由农经站转汇至各县财政局,各县财政局再将此笔款项分别汇回该支公司;同时伪造数十本各村农民签字的退还保费清单,以造成已将农险保费补贴资金发放至农户的假象,应付检查。
此外,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经保监会查实,2008年阳光农险以假批退冲销应收补贴款5817万元,导致公司财务报表信息严重失实。去年,阳光农险宣称2008年首次扭亏为盈,引起了行业的高度关注。
这意味着,阳光农险成立来是否有过盈利,也要划上问号了。
文件显示,涉案的阳光农险工作人员包括四名总公司高管——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振军、监事长兼党委书记徐丰年、副总经理王野田、财务部经理金昌军,以及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七名经理人员——原总经理吴丰、总经理王厚本、副总经理王智辉、农险部经理刘琦、业务管理部经理周谊秋、财务部经理李桂琴、富裕县营销服务部经理王海强。
在历数该公司三大罪状之后,根据保险法规定,保监会决定对阳光农险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接受公司垦区外非农险业务的新业务6个月,合并罚款81万元。
同时,对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振军责令予以撤换,罚款10万元;监事长兼党委书记徐丰年因配合检查,仅予以警告;对副总经理王野田予以警告,处以5万元罚款;责令撤换财务部经理金昌军,罚款5万元。支公司七名经理人员也被处以撤换、警告及罚款等。
阳光农险是2005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唯一一家相互制农业保险公司,注册资本7000万元,总部哈尔滨。目前公司开办了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责任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交强险和其它涉农保险等主险产品100余个;11个中心支公司覆盖黑龙江全省,另设有广东分公司。
实际上,作为国内首家相互制保险公司,开业第一年(2005年)阳光农险即斩获2.28亿元的保费收入,2006年飙升至17.51亿元,增幅罕见;2007年、2008年的保费收入均维持在16亿元以上。
然而,这场监管风暴席卷了阳光农险,该公司经营亦严重受挫。保监会数据显示,今年前5月,阳光农险实现保费收入5925.45万元,同比下滑77.42%。
下一页: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保监罚[201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