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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港通讯> 《明报》报导,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长陈家强指,港府正与内地研究确立人民币「回流机制」,让人民币在有限度及可控制的渠道下,回流内地,以便让港人投资内地资产,以及容许港商将境外发债所筹集的人民币,直接投资内地。
陈家强认为,发展人民币投资产品,让港人投资内地资产,是其中一个合理的「回流」方式,但指因要顾及金融安全,初期的额度一定小,不能完全无限制。
陈家强认为,发展人民币投资产品,让港人投资内地资产,是其中一个合理的「回流」方式,但指因要顾及金融安全,初期的额度一定小,不能完全无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