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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港通讯> 政府今日宪报刊登《通讯事务管理局条例草案》,建议成立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以规管电讯和广播业的单一规管机构。有关草案将於本月30日提交立法会。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指,有关草案建议重组规管体制安排,将目前两个规管机构,即广播事务管理局和电讯管理局局长的职能合并。根据条例草案,广管局及电讯局长的现有法定权力和职能,将转移给通讯局;通讯局将执行现行的《广播条例》、《广播事务管理局条例》、《电讯条例》和《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
新的通讯局会采用委员会架构,由不少於5名亦不多於10名非官方成员、一名公职人员和通讯事务总监组成。除通讯事务总监外,其他成员全部由行政长官委任。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指,有关草案建议重组规管体制安排,将目前两个规管机构,即广播事务管理局和电讯管理局局长的职能合并。根据条例草案,广管局及电讯局长的现有法定权力和职能,将转移给通讯局;通讯局将执行现行的《广播条例》、《广播事务管理局条例》、《电讯条例》和《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
新的通讯局会采用委员会架构,由不少於5名亦不多於10名非官方成员、一名公职人员和通讯事务总监组成。除通讯事务总监外,其他成员全部由行政长官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