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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港通讯>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今日就《公司条例草案》的条款拟稿,展开第二期公众谘询,为期三个月,冀便利营商,提升香港作为主要国际商业和金融中心的竞争力。
第一期公众谘询主要涉及有关企业管治的事宜,该谘询已於3月16日完结。第二期谘询则主要涉及方便营商和较为技术性的事宜,例如股本以及会计及审计条文,主要修例建议包括,规定公众公司及较大型的私人公司必须提供更具分析性和前瞻性的业务回顾,并加强核数师取得资料以履行职责的权利,以及准许更多私人公司和小型担保公司遵从简化的会计和汇报规定。
谘询文件亦提出若干议题谘询公众,包括重新考虑废除有关私人公司为他人购入本身股份而给予资助的规则的方案;以及建议对有关财政司司长有权调查或查讯公司事务的条文作出一些轻微修订,以及订立新条文,赋权公司注册处处长在某些情况下可取得文件、纪录及资料。
第一期公众谘询主要涉及有关企业管治的事宜,该谘询已於3月16日完结。第二期谘询则主要涉及方便营商和较为技术性的事宜,例如股本以及会计及审计条文,主要修例建议包括,规定公众公司及较大型的私人公司必须提供更具分析性和前瞻性的业务回顾,并加强核数师取得资料以履行职责的权利,以及准许更多私人公司和小型担保公司遵从简化的会计和汇报规定。
谘询文件亦提出若干议题谘询公众,包括重新考虑废除有关私人公司为他人购入本身股份而给予资助的规则的方案;以及建议对有关财政司司长有权调查或查讯公司事务的条文作出一些轻微修订,以及订立新条文,赋权公司注册处处长在某些情况下可取得文件、纪录及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