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3月30日讯 上海梅林今日公告,已于3 月26 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对王天伦和王东明的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两被告支付经济补偿金3253.27万元及全部诉讼费用。
上海梅林2009年财务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83亿元,比上年度9.20亿元增长了115.67%;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亏损0.68亿元。其中:由于子公司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影响母公司净利润-7346万元,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90.46万元。
上海梅林称,王天伦在担任重庆今普的总经理职务期间,利用销售不入账、抬高商品进货价格等方式占用重庆今普资金,造成重庆今普亏空3888.97万元。
2008年9月,上海梅林与两被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他们持有的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对价为人民币8650万元,同时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两被告共同承诺,重庆今普09年度的盈利预测数为人民币2474.2万元,如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的实际盈利数不足盈利预测数,则由两被告现金补足不足部分。
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09年度的亏损-1.25亿元,跟据约定,两被告应共同补偿上海梅林应享有的利润7626万元,被告违反相关应收帐款的承诺,上海梅林已于2009年11月2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退还部分股权转让款4373万元。为避免该部分损失重复诉讼的风险,本次诉讼只向两被告主张要求补偿3253.27万元。
如果本次诉讼胜诉,上海梅林可享有实际盈利数与盈利预测数差异部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