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3月4日讯 中元华电(300018)年报“摆乌龙”一事在资本市场闹得沸沸扬扬,被市场贴上创业板公司不诚信、信批严重违规的标签,有投资者甚至要起诉中元华电。
今日中午,中元华电发布澄清公告,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年报披露的“董秘陈志兵持有公司405万股股权”确实有误,实际上陈志兵本人并未持有公司股权。
中元华电称,上述405万股股权,实际上是陈志兵妻子刘屹所持有,根据公司主要股东持有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该股权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此外,中元华电的年报上还有三项错误,分别是资产状况分析中的金额增减比例,财务报告中的担保资产金额,以及财务报告中的其他应收款描述。
中元华电称,以上更正不影响本公司2009年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