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1月27日讯 国资委网站今日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文,要求各中央企业要切实加大业绩考核的力度、广度和深度。
国资委称由于目前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一些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还不完整,责任链条还没有实现全方位覆盖,尤其是对企业副职、职能部门的考核制度还不完善,薪酬分配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平均化倾向,因此有必要出台业绩考核指导意见。
《意见》从建立健全业绩考核组织体系、实现考核的全方位覆盖、完善全员业绩考核方法、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指导和监督、不断创新全员业绩考核方法六个方面对中央企业加强全员业绩考核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考核将坚持按照岗位职责考核。以目标管理为重点,针对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各自的岗位、职责,紧紧抓住出资人最为关注和影响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绩效指标和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考核范围要涵盖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副职、职能部门管理人员,从集团公司到所属全部子企业或单位、全体员工,确保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和压力从上到下层层传递,真正建立起完善的业绩考核机制,彻底消除考核死角。
《意见》指出各中央企业要把业绩考核与薪酬激励和干部任免紧密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做到有目标、有记录、有评估,先考核后定绩效薪酬,赏罚分明。要合理确定业绩考核结果的分级比例,避免考核等级的平均化倾向。
考核办法,将加强对中央企业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检查和监督,从2010年起,将对未建立全员业绩考核制度、全员业绩考核工作开展不力的中央企业,扣减经营业绩考核得分(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意见》指出,各中央企业要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考核方法和理念,鼓励使用经济增加值(EVA)、平衡计分卡(BSC)、360度反馈评价、关键绩效指标(KPI)等先进的考核方法,
据了解,该指导意见已经于去年9月份下发。国资委表示,指导意见旨在督促中央企业建立健全全员业绩考核制度和组织体系,通过加强全员业绩考核工作,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不断强化业绩考核的导向作用,推动企业实现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