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黄(00013)於和记电讯国际(02332)周一停牌时,表示会提出全面收购(GO),和电,市场当时揣测和黄会以 GO 方式私有化和电,而据和电今早发表的通告指,和黄提出的私有化方式为协议安排(Sheme of arrangement),即透过法院会议及特别股东会(EGM)的方式表决私有化提议,令市场认为,和黄改变了私有化和电的方法。
不过,据了解,和黄当初提出的 GO,根据《收购合并条例》,是包括协议安排(Sheme of arrangement)这一种,而和黄选择以协议安排方式,主要因为这方法在技术上较容易达成私有化的目标。
目前提出私有化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透过举行法院会议及 EGM 的方法,即要在法院会议取得出席股东50%「人头支持」,并要取得不少於出席的75%独立股东赞成,不多於10%独立股东反对,才可通过建议,期间大股东不得投票。
另一种是以 GO 方式,大股东要在市场取得90%要约股份,才能令 GO 成为无条件,令余下股东须接纳有关要约。
市场一般认为,以 GO 方式私有化会较协议安排难,但因电讯盈科(00008)私有化案及之後多间上市公司透过协议安排未能成功私有化,故令不少公司未有再用这方法,正如,长实 (00001)及和黄(00013)主席李嘉诚於去年8月被问及未来会否私有化和电时亦指:「改咗法律先,免得劳民伤财!」
他当时应是指未改法例而用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会劳民伤财;他昨日又指私有化和电,难都要做,有分析员认为,主要因为今次和黄出售合理,应可获得股东支持。根据资料指,现时有数名机构投资者持有一定数量和电股份,包括摩根大通持7%,挪威中央银行持6.14%,他们的意向将对可能进行的私有化起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