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12月2日讯 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昨日宣布,上海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轮候供应试点本月内将在徐汇、闵行两区正式启动,相关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已经上海市政府批准同意。
徐汇、闵行两区将在12月11日至17日开展“政策咨询周”,18日起开始受理购房申请,受理期为一个月。
试点区的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要如实申报家庭户籍、人口、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并签署同意政府指定机构开展核查并公示核查结果的书面文件。试点阶段供应房源,闵行区安排在该区“翔泰苑”小区;徐汇区安排在松江泗泾基地“新凯家园”小区和闵行浦江基地“博雅苑”小区。
试点区居民在受理期限内申请受理的,不分先后,均享有同等的参加摇号排序的权利。试点区将根据本辖区审核工作的进度,确定摇号排序和选房配售的日期。
经适房试点阶段准入标准
住房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申请所在地的区(县)户口连续满5年
户籍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收入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600元、人均财产低于70000元
家庭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同时符合前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三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经适房试点阶段供应标准
一居 单身申请者或2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一居室
二居3人申请家庭或者原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限额(即人均15平方米建筑面积限额×申请家庭人员数-申请家庭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上的2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
三居4人及以上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
特殊申请家庭人员较多、申请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或者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同意、申请家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的,试点区政府可以酌情放宽住房供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