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10月28日讯 28日下午,银监会发布《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强调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且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确保贷款的真实性。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个人贷款管理的法规,也是银监会近两年一揽子贷款业务监管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
银监会表示,我国个人贷款业务发展迅猛,仅2009年上半年就累计新增个人消费贷款6508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3917亿元。但相对于数量日益增加、品种日益多样的个人贷款现状和趋势,我国尚缺乏规范这类贷款的统一的管理办法。因此,银监会出台了《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进行了规范,并加强了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
个人贷款资金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但对借款人难以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额度不超3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或者对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经贷款人同意,可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银监会认为,此举对金融机构而言,虽然会增加业务操作的环节及人力成本,但由于贷款挪用风险的减少,信贷质量将得到提高,综合效益也将得到提高。
银监会称,《办法》对个人贷款实行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是贯彻“实贷实付”贷款理念的具体体现,一方面能够有效监控贷款按约定用途使用,防范贷款挪用风险;另一方面是为了防止“顶冒名”等违规损害借款人利益等情况的出现,切实保护借款人合法权益。
西南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付立春向网易财经指出,银监会此次对于个贷从指定用途、支付方式和面谈面签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对于规范个贷的放贷行为和防范风险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尤其是对个别人的房地产投机行为会产生一定的打压作用。
办法同时规定,贷款人要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签制度。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发放低风险质押贷款的,贷款人至少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定借款人真实身份。此外,贷款人应根据审慎性原则,完善授权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操作流程,明确贷款审批权限,实行审贷分离和授权审批,确保贷款审批人员按照授权独立审批贷款。
某国有银行信贷部人士向网易财经表示,尽管执行面签制度等新规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银行放贷的人力和经营成本,但是出于信贷质量的考虑,这些规定还是很有必要的。
银监会表示,该《办法》不针对具体个贷业务品种的申请设置额外条件,而重在对贷款全过程的监测和管理,没有抬高个人获得贷款的门槛,因此不会对获得授信产生影响。在贷款用途方面,强调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贷款,明确实行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进行管理和控制,而实际上,目前的房贷、车贷等个人大宗消费品贷款在实践中已经按照此法支付。
《办法》给予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三个月的准备期,并同时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农户贷款、汽车金融公司发放个人贷款,可暂不执行该办法。信用卡透支不适用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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