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行政无偿划转方式受让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14.36%的股权和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由于东酒集团持有东方宾馆37.19%的股权,上述股权划转完成后,本集团合计持有东方宾馆51.55%的股权。本次行为构成本集团对东方宾馆的收购。
岭南集团是广州市国资委下属国有酒店资产的主要经营主体,本次股权划转有利于广州市属国有酒店资产的统筹规划,实现行业资源的整合优化,形成规模经济,做强做大行业内的优势企业。
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行政无偿划转方式受让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14.36%的股权和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由于东酒集团持有东方宾馆37.19%的股权,上述股权划转完成后,本集团合计持有东方宾馆51.55%的股权。本次行为构成本集团对东方宾馆的收购。
岭南集团是广州市国资委下属国有酒店资产的主要经营主体,本次股权划转有利于广州市属国有酒店资产的统筹规划,实现行业资源的整合优化,形成规模经济,做强做大行业内的优势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