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5月26日讯 据莱宝高科周二晚间公告称,公司于2009年3月10日至4月2日接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的现场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是公司自2007年上市以来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财务管理与会计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并于2009年5月7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告知书称公司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较为规范,对于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监局的各项通知要求落实情况较好,但在内部审计工作、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问题包括: 一、内审部门职责不清晰,内审力量薄弱 《告知书》指出:你公司内审工作仅限于定期财务报表的总体复核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定期复核,未能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会计、业务管理流程、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开展相关工作。内审主要工作均由内审部经理一人完成,其他人员只负责档案管理和协助,内审力量薄弱,内审工作缺乏复核机制。此外,你公司内审部门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和工作汇报均通过董事会秘书传达,内审部门负责人不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内审部门与审计委员会沟通不畅。 二、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部控制存在不足 《告知书》指出:公司财务部门与采购部、商务部、仓管部门缺乏部门之间的业务信息复核机制。如财务部门与商务部门对每月销售信息(发货数量、发货单价、客户签收)的核对缺少核对记录;财务部门与仓管部门对每月发货信息的核对缺少核对记录;商务部对发货单的管理未能严格执行连续编号的管理制度,存在对填写错误的发货单直接销毁的情况;对客户已签收的发货单归档管理不能保证其完整性,且未能与公司收入确认建立关联索引关系;商务部与仓管部门对每月发货信息的核对缺少核对记录;商务部与客户对每月销售信息的核对缺少核对记录;商务部对销售信息、客户应收款的管理均采用电子表格进行记录,未形成重要业务数据定期备份、监控和复核机制。 三、财务信息系统建设投入不足 《告知书》指出:公司对物料采购和领用、产品生产、发货等各项业务均采用手工形式进行单据流转和记录,未能实现信息化管理,业务的监控和单据流转均存在一定缺陷。2009年以前公司采用金碟单机版软件进行会计核算,仅有一台会计核算电脑,对财务报表核算的及时性造成一定影响。 四、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仍需进一步规范 《告知书》指出:公司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仍需进一步规范。如会计凭证的摘要填制简单,不能反映业务性质;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不及时,对现金管理不能做到日清月结;缺乏定期和不定期监盘现金的内控制度,现金监盘没有留存监盘表;部分会计凭证无复核签名;每月收入确认时的开票汇总表没有编制人、复核人;会计凭证在审核前即打4印,难以保证最终的会计档案记录信息与财务系统信息一致;月度财务报表的及时性较差,会计凭证亦未能及时装订归档等。 针对深圳证监局提出的各项意见,莱宝高科公司承诺在6月30日前安排具体负责人员完成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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