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3月26日讯 为维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近日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对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或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情形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实行ST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发生上述情形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提交董事会意见并公告,同时刊登提示性公告。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ST期间,应当每月至少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的纠正进展情况。
同时,《通知》还对上市公司消除上述情形后,相关事项的披露,以及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ST应当提交的文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