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似乎永远是安全领域里的重头话题,这一次又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三鹿”事件尚未平息,新一轮的奶类食品安全似乎又将引起一阵新的“风潮”!随着大家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蒙牛“特仑苏”牛奶已经成为了过年过节馈赠亲友的首选贺礼。牛年伊始,笔者曾购“特仑苏”牛奶当做贺礼,看到此次事件的发生笔者心理不禁一惊!希望经过卫生部门的调查,蒙牛不要成为下一个“三鹿”!
10日获悉,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2月2日向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出公函,要求该局责令蒙牛公司禁止向“特仑苏”牛奶添加OMP物质。
官方首次对“OMP”表态
质检总局在这份公函中提出监管意见:“鉴于目前我国未对OMP的安全性做出明确规定,IGF-1物质不是传统食品原料,也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如人为添加上述物质,不符合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请你局责令蒙牛公司禁止添加上述物质,并通知蒙牛公司,如该企业认为OMP和IGF-1是安全的,请该企业按照法定程序直接向卫生部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卫生部门做出是否允许使用OMP及IGF-1的决定。”
此次是官方首次对蒙牛的“OMP”进行表态。据了解,之前就有对蒙牛特仑苏牛奶含有OMP及IGF-1发出的质疑见诸报端。今年年初,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向国家质检总局报送《关于核查蒙牛特仑苏牛奶有关情况的报告》。2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就其发函提出上述监管意见。
蒙牛:尚需向技术部门核实
内蒙古质检局监督处陈处长10日证实,蒙牛集团已经向卫生部提交了相关材料,等待卫生部的批准。“有害无害现在还不知道,但企业自己做了实验证明‘特仑苏’中添加的OMP是没有问题的,不过一切都要听卫生部的。”陈处长说。
此外,陈处长告诉记者,按照总局的要求,蒙牛在2月2日以后产的“特仑苏”已经不含有OMP物质。
记者昨晚两次电话联系蒙牛集团新闻发言人赵远花,她均称正在外面开会,尚不清楚此事,需要向技术部门核实。
记者在北京一家大型超市调查时发现,生产日期为2月3日的特仑苏OMP牛奶在列架销售;同时,生产日期在2月2日以前特仑苏也在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