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马股份于2008年12月3日召开的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回购不超过3000万股股份,并予注销。若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最多将减少3,000万元。
公司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凡公司之债权人(“海马转债”持有人除外)均可于2008年12月4日起45个日历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逾期视为放弃。
二、“海马转债”债券持有人执行公司200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根据海马股份于2008年12月3日召开的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回购不超过3000万股股份,并予注销。若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最多将减少3,000万元。
公司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凡公司之债权人(“海马转债”持有人除外)均可于2008年12月4日起45个日历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逾期视为放弃。
二、“海马转债”债券持有人执行公司200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