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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

 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兴全趋势上诉熔盛重工获法院受理

2013年3月13日,兴业全球基金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通知,通知兴业全球基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该上诉案件。 [详细]

兴业全球诉熔盛重工案败诉

兴业全球基金表示,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公司将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详细]

案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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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个股行情

全柴动力

全柴动力居中小缸径多缸柴油机行业第一位于1998年上市,2012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544万元,同比下降63%。

原被告双方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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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全球基金起诉熔盛重工
兴业全球基金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30日成立。其中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1%,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9%。 目前旗下12只基金,资产规模322亿。
兴业全球基金起诉熔盛重工
熔盛重工
江苏熔盛重工有限公司 2004年2月12日成立, 是经国家发改委审批的大型海洋装备制造企业,公司造船与海洋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20亿人民币,占地面积约10000亩,长江岸线约3.7公里。

兴业全球旗下基金对全柴动力持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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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季度持股状况
2012年3季度持股状况
机构名称 持股数(万) 占流通股本

比例(%)

较2012-03-31

持股变动数(万)

持股数(万) 占流通股本

比例(%)

较2012-06-30

持股变动数(万)

兴全全球 756.37 2.67 114 378.16 1.33 -378
兴全趋势 200 0.71 0 未进入前十大重仓股
兴全绿色 57.87 0.2 58 未进入前十大重仓股
兴全可转债 25.49 0.09 25 未进入前十大重仓股

A股首例要约收购违约案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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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柴动力于2011年4月28日公告的收购方案,熔盛重工受让全椒县人民政府所持全柴集团100%股权,并因此间接控制全柴动力44.39%的股权而触发要约收购。熔盛重工将以16.62元/股,启动对非全柴集团所持全柴动力的55.61%股权要约收购,总收购金额为26.19亿元。全柴动力的股价自2011年9月中旬跌破16.62元/股后,再也没有回到该位置,20128月17日晚间,熔盛申请撤回申请

“虚假陈述”还是“缔约过失”
最初,兴业基金曾表示拟诉熔盛重工“虚假陈述”。正式起诉时则采用“缔约过失”,兴业基金表示,“经与律师讨论后,认为江苏熔盛重工存在缔约过失,因而以此为由起诉。如以‘虚假陈述’罪名起诉熔盛重工,证监会的处罚决定是前置程序,仍需等待证监会处罚结果。[详细]
【虚假陈述】也称不实陈述,泛指证券发行交易过程中不正确或不正当披露信息和陈述事实的行为。
 熔盛撤回“要约收购申请材料”是否违规
兴业基全球金认为,熔盛重工故意拖延向证监会递交补正材料,且最撤回要约收购材料。在收购交易的缔约过程中明显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具有过失。
熔盛重工一方则认为,熔盛仅有发出要约的意图, 但收购必须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缔约过失责任是建立在合同双方之间的,而兴业全球基金公司是第三方,没有起诉的资格。
【要约收购】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购买其所持该公司股份的书面意见表示,并按照依法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价格、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
兴业全球基金起诉熔盛重工
关于要约的修订、撤回很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要约只能在一定期限内有条件地修订,如要约人不得在要约有效期内擅自撤回要约。如香港明确规定:不得撤回要约,除非执行人员同意。在公布作出要约的确实意图后,要约人必须继续履行该项要约。
我国《暂行条例》和《证券法(草案)》分别在第四十九条和第七十条虽然也对要约的修订、撤回问题作了规定,但内容过于简单,没有加以明确。

基金公司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事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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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曾数次有过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尝试,但大多无果而终,其中关注度较高的包括2007年的大成基金起诉银广夏虚假陈述、2012年大成基金提议罢免重庆啤酒董事长以及2012年鹏华基金联合耶鲁大学共同在格力电器董事会上举荐董事会成员。在这三起事件中鹏华基金举荐格力电器董事会成员是唯一的基金公司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成功案例,而与本次事件最为相似的大成基金起诉银广夏虚假陈述案件以失败告终。

大成基金vs银广夏

参与方式:起诉

2007年大成基金起诉银广夏,要求银广夏承担虚假陈述导致的赔偿责任,索赔金额达2.46亿元。宁夏高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

大成基金vs重庆啤酒

参与方式:提议罢免公司高管

2012年2月7日重庆啤酒罢免董事长黄明贵等议案的股东大会上,大成基金在听取完黄明贵的解释后,未投票便直接离场[详细]

鹏华基金vs格力电器

参与方式:举荐董事会成员

耶鲁大学向鹏华价值优选的基金经理提出,共同举荐冯继勇进入格力董事会。在征求了鹏华投决会意见后,双方拍板即合。[详细]

微博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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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帆 许多 2012年9月15日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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