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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付费模式必须改变

作者:张达

信用评级产品属性的演变,意味着这一行业已经不可能回到单纯由投资者付费的模式,出路是把监管的需要和市场的需求进行有机结合。

欧洲央行(ECB)近日的一份报告又把评级机构送上了风口浪尖。报告通过追踪1990年到2011年的38753份样本发现,银行给予某个评级机构的评级业务越多,作为回馈,评级机构对银行的信用评级越高。

这不是一个新问题。自1970年代开始评级机构的主要收入就来源于作为评级对象的金融产品发行人。这样的业务模式导致明显的利益冲突,有美国参议员将此比喻为:“法官从控辩中的一方获得薪水”。评级机构在金融危机期间的拙劣表现是很好的注脚:雷曼兄弟倒闭前的半个月,多数评级公司仍维持其Double A(AA)的评级。

评级信息的原始需求者是金融市场上的投资者。投资者付费也是早期评级机构的盈利方式。但随着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依赖信用评级结果,逐渐就形成了金融产品发行人对信用评级的客观需求。最后,作为监管者的美国证监会(SEC)要求在美国上市融资的企业必须首先获得SEC所认可的评级机构评级,使得信用评级变成了一种刚性需求产品。

信用评级产品属性的演变,意味着这一行业已经不可能回到单纯由投资者付费的模式,而且这一模式在互联网发达的当今也存在许多技术困境。另一思路是由政府监管下的非盈利机构进行信用评级,但脱离市场的评级方式注定会导致寻租空间引发的腐败。

评级行业的出路是把监管的需要和市场的需求进行有机结合。例如,由代表投资者利益的组织根据评级信息的准确程度对评级公司打分和排名。然后再由政府依据投资者的打分结果对信用评级产品按规定好的费用标准进行采购。但是,打破立法造成的评级垄断是重要前提:标准普尔、穆迪和惠誉垄断了超过90%的评级行业资源。

 

 


 

网易600字

相关背景:

欧洲央行最近公布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评级机构对待那些通过其他途径为其提供业务的银行更加善意。调查结果称,银行与评级机构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改变了评级过程,评级机构给予那些为它们提供大量资产抵押债券评级业务的银行更好的评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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