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指出,相关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具体准则和本规定,对发行和持有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
李大霄认为,上证50发行优先股,无疑激活了沉睡的蓝筹股,证监会向来也是支持企业并购和回购自家股票。这三方面对市场都是重大利好。
申银万国首席市场分析师
桂浩明指出,目前对市场而言,优先股一方面给大型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投资者多了个新的安全投资渠道,也给市场扩容减小了部分压力。
独立财经撰稿人
皮海洲指出,证监会规定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则优先股将来只能由上市公司回收,决定了上市公司不会多发优先股,抑制了上市公司的圈钱动机。
长城基金宏观策略研究总监
向威达向网易财经表示,优先股对市场还是利好。向威达也特别指出,优先股政策出台、创业板融资条件放宽短期可能会造成二八行情出现。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高级经济师
何志成认为,中国股市将经历凤凰涅槃式的变化,疯狂炒作创业板的风格将出现转变。“今年股市会有行情”,何志成表示。
优先股(preference share)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虽然没有投票权,但是收益相对稳定,可预期性强;与债券相比,虽然其清偿顺序在次级债之后,然而其收益更高,条款灵活。
优先股(preference share)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虽然没有投票权,但是收益相对稳定,可预期性强;与债券相比,虽然其清偿顺序在次级债之后,然而其收益更高,条款灵活。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今天介绍,优先股试点办法征求意见过程中严格限制可转换优先股,正式文件中删除了相关条款,规定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
对于此次优先股的试点范围,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限于上证50指数成分股公司。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1日表示,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采用储架发行。
《办法》删除了“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计算依据”的表述,使票面股息率的规定更为合理。
《办法》第十九条修改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应当不少于优先股一年的股息”的一般性要求,从而使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条件更为合理。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1日介绍,为统一优先股票面金额,便于投资者理解和交易,满足融资需求,证监会将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确定为100元。
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公司应当以现金的形式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在完全支付约定的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公司财产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应当优先向优先股股东支付未派发的股息和公司章程约定的清算金额。
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发行人回购优先股的条件、价格和比例。转换选择权或回购选择权可规定由发行人或优先股股东行使。
除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等情况外,优先股股东所持股份没有表决权。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发行人限于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发行人限于上市公司(含注册地在境内的境外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
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已回购、转换的优先股不纳入计算。
优先股应当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应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公司应当在发行文件中详尽说明优先股股东的权利义务,充分揭示风险。同时,应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
发行优先股能大幅减轻银行普通股股权融资的压力,还可以促进上市银行的规模扩张。发行优先股的第二大利好是由于优先股不摊薄的每股普通股收益。
日信证券认为,汽车产业的市场空间广阔。目前可以跟随汽车产业的热点寻找强势股。第一,SUV,如悦达投资、长城汽车。
优先股发行的股息率或在7%附近,这样具有稳定盈利、分红比例较高的一些行业或有可能率先进行试点,从此角度出发,电力或成为率先进行试点发行优先股的行业。
瑞银证券看好水泥和园林行业,从2013年第三季度开始,水泥行业的供需格局开始明显改善,预计这种情况可以持续至2014年,企业盈利水平有望不断超出市场预期。
优先股可以补充银行一级资本,能降低股权融资的压力,近期招行、平安的再融资价格基本在1xPB,融资成本相当于ROE水平(约20%),而优先股成本仅6%-7%。
由于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必须是固定股息、累计股息并且不可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的优先股,因此优先股具有很强的债券属性和较低波动性,从而利空次级债、高等级信用和利率债。
优先股投资者和普通股投资者一般是风险收益偏好不同的两类人或者机构。开展优先股试点有利于降低大公司IPO和再融资对股票二级市场的冲击。
中金认为优先股对银行有三大好处,一是优先股将实质降低核心一级充足率要求,大幅减轻银行普通股股权融资压力等。
由于优先股的“稳定收益”特征,及其“雪中送炭”的战略投资者特性, 且发行量一般不大,所以并不会在资金面上对股市形成太大压力。
预计中国优先股将从增量发行开始,并逐步向存量转换过渡,原因在于:存量发行需支付普通股股东一定对价,涉及利益分配,推进难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