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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精准打击投机并保护改善性自住需求,第二套自有住房出售应免征个税,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出售应采用累进制的资本利得税,以有效阻断卖方将税收转移至房价的途径。 |
上周五,国务院出台了国五条的实施细则,其中对于市场造成较大影响的一条规定是:对于能核查房屋原值的房产,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税。由于房价在近些年的大幅上涨,这一规定如落实将使二手房买卖的缴税额也大幅飙升。
国务院出台政策的背景是在一些城市房价又出现了过快上涨的势头。但这一规定,正如一些分析者已经指出的那样,可能被卖方转嫁给买方,从而导致二手房价进一步上涨。如果这样,该政策只会增加政府收入,而对于抑制房地产投机毫无效果。
这一房产新政的另一弊端是打击了改善性需求。对于已经拥有两套住房的家庭,若出售自有的第二套住房将被课征20%的转让所得,这直接打击了这一群体购买新房的能力。
要使中国房地产市场健康且可持续,这一阶段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应该立足于两个出发点:一是坚决打击投资投机性需求,二是鼓励刚需与改善性自住需求。从这两点来看,国五条实施细则的规定有待改善。第一,为保护改善性需求。对于房产证已满五年的第二套自有住房出售不征收个税。第二,为针对性打击投资与投机需求,挤出楼市泡沫,对于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出售应按照累进的税率课征资本利得税。
市场上的单个主体无法掌握定价权。但单一20%的个税征收允许大部分二手房卖家同时通过提高房价的做法将税费转移至房价中。采用累进制的资本利得税,即对于拥有房产套数越多的家庭征收越多的资本利得税,可以有效阻断卖方将税收转移至房价的途径,而精确打击楼市投机泡沫。采用该税制的德国楼市一直保持稳定,过去10年房价仅平均上涨1%。
相关背景:
3月1日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国五条”细则)明确提出了“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等细化措施。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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