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打假斗士再揭秘 打工皇帝未回应 [2010年7月2日]
方舟子对该事件的关注一发不可收拾。7月2日凌晨4时27分,他甚至留意到唐骏在书中描述的求学经历细节,“唐骏《我的成功可以复制》说他 1994年到微软工作时才第一次使用电子邮件,感到十分新鲜。我作为生物化学系的学生,1992年就已开始使用电子邮件,他作为‘加州理工学院计算机科学博士生’居然没有用过电子邮件?”
其后,他迅速转而关注唐骏的其他经历——书中称,“他在90年代初到美国自办公司有几项发明,靠卖专利赚了钱并引起微软的重视。但是查美国专利局自1976年以来的专利全文数据库,在1999年之前并无叫Jun Tang的人获得过专利。唐骏去微软用的名字还是Jun Tang,不太可能用别的名字申请专利。”
对于唐骏在书中称自己曾获得的“大头贴照相机”和“卡拉OK打分”专利,方舟子称经过查证,都有专门的拥有者,而均非唐骏所有。而对于唐骏自称在美国办了“美国第一移民律师事务所”,开业5个月在洛杉矶的移民咨询业中排到第一位,他是该事务所的唯一律师;方舟子质疑:“唐骏没有任何法律学位,也没有美国法律知识(自称一边啃法律书一边接案),有何资格在美国当律师替人办案?他说不敢见客户怕露馅,就不怕见移民官露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