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期:提高人们收入不可揠苗助长

   
本期话题: 收入倍增

提高人们收入不能采取揠苗助长式的手段,而应该顺应经济规律办事。单纯地对富人征税,补贴穷人,不仅不会减小社会的收入差距,反而会打击生产者积累资本、提高生产力的积极性,并进一步导致穷人越穷。

 
 
 
  评论背景:现在收入分配不合理、贫富差距拉大是公认的、不争的事实,如果再不解决这个问题,可能会导致一些严重的社会问题。 [详细]  
 

只靠收入分配改革无法实现收入倍增

 

   提高人们收入一直是被广泛关注的话题,最近,人保部工资研究所所长提到在我国可以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这个热点问题有可能会进入真正的政策讨论和制定的阶段。但是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这可能是一个什么样的计划,它能否真的起到让收入倍增的作用。

 

  既然讲话者是研究工资问题,难免会让人想到对这一计划的设想会主要与工资和收入分配改革有关。从讲话的内容来看的确如此。换句话说,在这位所长看来,实现收入倍增,似乎主要是一个如何切蛋糕的问题。

 

  但是,在人类经济活动中,根本就没有先生产再分配这类事情。不是把蛋糕做大然后再切蛋糕。那样的结果就是将来不会再有蛋糕供应。生产和分配总是在同一个过程中不断地循环往复地进行。人们收入的增加,永远是通过再生产的扩大来实现的;而再生产能够不断地扩大,则是资本积累和与之相应的技术进步带来的。对每个劳动者来说,平均积累下的资本越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越快;而长期下来,资本之间的竞争,会让利润不断地平均化,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所带来的收益主要被工人分享。

 

  一句话,收入增加的最终来源只能是经济进步而不是经济萎缩。而看一个政策或计划能不能带来收入增加,主要应该看它能否和多大程度上保证经济进步。收入倍增计划如果指的是政府通过二次分配调节收入来达到人们收入的增加,那只能是南辕北辙,会大大地拖慢人们收入增长的速度。通过对资本收入的高额税收来补贴工资收入,是在消耗和减少存量资本,这样只能是逞一时之快,而结果是迅速地降低经济增长的动力,造成未来收入增长的障碍。对利润征税,必定会减少每单位劳动力的资本数量,还会降低它的质量,因为这是对未来的扩大生产和技术进步的反向激励。

 

  另一方面,造成收入差距拉大的并不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而是各种干预政策和行政垄断的结果。让政府通过二次分配来重新安排收入比例,犹如狐狸给小熊分饼。政府先通过他的特定政策造成有利于公务员和国企的分配格局,然后再继续使用税收和“再分配”手段,分给“弱势群体”一些。这个过程中,饼的分量是不断地变小的。无论是征税还是通过社保的分配,都是要消耗巨量的成本。我们看到的结果就是,小熊没拿到多少,饼都被狐狸吃了。

 

  放开市场减少干预才能真正实现收入倍增

 

   在具体谈到这个收入倍增计划的时候,有倡议者提到了中国考虑目前这个计划是借鉴日本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实施过的类似计划。既然说到借鉴日本,就有必要看看日本当年是怎么做的,究竟取得了什么样的效果。日本在1961~1970年间的经济发展计划,该计划由池田勇人内阁制定并实施。其中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主要内容包括:1、充实社会资本;2、产业结构高度化,提高高生产率部门在产业中的比重;3、促进对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4、培训人才,振兴科学技术 ;5缓和二重结构,确保社会安定。

 

  不难看出,日本当年的计划主要是针对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和面临的问题,集中于提高资本积累和完善提升产业结构。而经过这段经济腾飞的时期,日本不但经济发展持续保持了世界领先的水平,人民收入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一举跨入了发达国家的行列。

 

  我们目前正处于经济改革尚未完成、经济结构还大在幅度转型的时期,旧体制遗留的很多问题还没有的到完全解决,市场经济体系还有待成熟和完善。这时切忌用一些急功近利的办法扰乱改革的步伐和前进方向。更彻底的完全市场经济才能够为收入增加提供有效保障。根据我国自己现阶段的特点和所面临的问题,做好如下几个方面才是确保收入增加的当务之急。

 

  1、进一步放宽各种国有垄断行业的门槛,直到彻底取消这些垄断,这要远比提高国企的利润上缴比例对加快人们收入增长的作用大得多。

 

  2、降低税率,促进私人资本的积累。

 

  3、取消对市场的各种政府干预。现在收入的严重不均等很大程度上正是干预的结果。

 

  4、取消外汇管制和现有的汇率政策,在对外贸易均衡的条件下提高人民币的购买力,让劳动者享受到自己劳动生产率提高所带来的福利,而不再只是“为美国人打工”。

 

  若真能实现上述几点,一个自由的有活力的市场经济必会在国民收入上给我们一个惊喜,善莫大焉,民族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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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孟祥妲 博客是:http://zj6840.blog.163.com/

精彩语录
  邹啸鸣(博客):收入倍增基于效率倍增
 

“我旗帜鲜明地反对“收入分配说”,秉持“收入交易说”,其实是反对政府对居民收入进行的各种强制性干预。我国所谓的“城乡差距、行业差距”,其实都是行政干预导致的结果。政府实际上也是由人组成的,所有的人,按照经济学的假设,都是“利己”的人。对居民的收入进行各种干预,难免不是为了“近水楼台先得月”。 ”

 

  苏小和(博客):收入分配失衡的主因是政府与民争利
 

“如果我们愿意尊重事实,愿意承认,今天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方法论,主要是依靠政府投资拉动,辅之以一定数量的民间竞争,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占国民经济主体的国有大型企业,已经对强势垄断形成了严重的路径依赖,一批官员在政府主导模式中,尤其是在大型国有企业的垄断式经营过程中,已经形成了稳定的权力寻租模式。 ”

  刘涛(博客):不能让既得利益者成为收入分配改革的拦路虎
 

“正因为如此,一些既得利益者千方百计地试图将该条例一拖再拖、直至拖杀。然而,正如古人所云,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中国目前所经历的阶段并非别人就没有走过,我们周边一些经济体,如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在50-70年代的经济起飞的过程中,都曾经历了收入差距的急剧恶化,但最终还是走向了均富或均等化的社会经济模式。中国握有后发优势,有大量成熟经验可供借鉴,只要改革信念坚定,一切险阻都会烟消云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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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祥妲

孟祥妲,博士,云南师范大学教师。信奉主观价值经济学,主张小政府和市场经济。[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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