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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市场创业板上市条件 |
美国NASDAQ |
纳斯达克对非美国公司提供可选择的上市标准如下:
选择权一:财务状况方面要求有形净资产不少于400万美元;最近一年(或最近三年中的两年)税前盈利不少于70万美元,税后利润不少于40万美元,流通股市值不少于300万美元,公众股东持股量在100万股以上,或者在50万股以上且平均日交易量在2000股以上,但美国股东不少于400人,股价不低于5美元。
选择权二:有形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美元,公众股东持股价值不少于1500万美元,持股量不少于100万股,美国股东不少于400人;税前利润方面则无统一要求;此外公司须有不少于三年的营业记录,股价不低于3美元。 |
英国AIM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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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市场没有设立最低上市标准,除了对会计报表有规定外,没有规模、经营年限和公众持股量等要求。拟上市公司在保荐人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向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整个上市申请程序大约仅需3个月。 |
香港创业板 |
不设最低盈利要求;有不少于24个月的经营活跃纪录,期间,管理层及拥有权大致相同;主营业务突出;最低市值不低于4600万港元;公众持股比例不低于25%、且达3000万港币;公众股东须持股人数有100名以上;管理层持股量须持有不少于35%;允许同业竞争,但需全面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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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纳斯达克市场 |
英国另类投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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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易斯达克市场 |
法国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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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新市场 |
阿姆斯特丹新市场 |
瑞士新市场 |
加拿大风险投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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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加斯达克市场 |
东京证交所高成长市场 |
韩国科斯达克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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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希斯达克市场 |
香港创业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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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柜台买卖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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