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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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9年至1978年 |
实施土地、住房国有化,国有企业按惯例向职工提供住房。 |
1978年 |
中国对外实行改革开放,公民可以在一定时期内转让或使用土地(租用期为70年,商业用地30年到50年)。一般假定在交纳相关费用后可以续租或继续使用,同年,提出了住房商品化、土地产权。 |
1980年9月 |
北京市住房统建办公室率先运行,成立了北京市城市开发总公司。 |
1982年 |
国务院在四个城市进行售房试点。 |
1984年 |
广东、重庆开始征收土地使用费。 |
1987年11月26日 |
深圳市政府首次公开招标出让住房用地。 |
1990年 |
上海市房改方案出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
1987至1991 |
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起步阶段,拉开了房地产综合开发的序幕。 |
1991年开始 |
国务院先后批复了24个省市的房改总体方案。 |
1992年 |
中国建设银行开始提供住房抵押贷款,政府鼓励公民按一定补贴价格购买自己的住房,在城市设立住房公积金,为工人购房提供低利息贷款。 |
1992年后 |
房地产业急剧快速增长,月投资最高增幅曾高达146.9%。房地产市场在局部地区一度呈现混乱局面,在个别地区出现较为明显的房地产泡沫。 |
1993年底 |
宏观经济调控后,房地产业投资增长率普遍大幅回落。 |
1995年 |
颁布附属抵押品和抵押品的赎回的相关法律,政府推行了一项住房改革,旨在为中低收入职工提供充分的住房,努力保证新建住房或旧房翻新所需资金。 |
1998年 |
中国实施新政策推进住房改革,住房实物分配制度的取消和按揭政策的实施,福利房制度取消,国有企业终止新建住房,对工人的住房福利改为现金补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有关抵押贷款条例,包括谨慎的资格标准,例如对高贷款数额为抵押价值的70%(后放松到80%)和强制性的收入审核。房地产投资进入平稳快速发展时期,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住房成为新的消费热点。 |
2000年至2003年 |
城市中80%的居民拥有私人住房,94.5%的商品房销售给个人,抵押贷款5年复比增长129%,抵押贷款占GDP 的8%,占总贷款的5.9%。 |
2003年以来 |
房屋价格持续上扬,大部分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明显。 |
2004-2005年 |
实施多项针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