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9月,法庭准许王德辉父亲王廷歆宣布王德辉法律死亡。此后,围绕王德辉巨额财产归属问题,翁媳之间曾展开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式官司。
王德辉曾在1960年立下遗嘱,把全部财产平分予父亲及妻子。其后,他在1968年因怀疑龚如心有外遇,故另立遗嘱,把所有财产留给父亲。但龚如心提供给法庭的则是王德辉1990年所立的遗嘱,注明把所有财产留给妻子。
法官指出,终审法院的裁决主要依据两个“疑点”:一是龚如心提供遗嘱上的签名是否王德辉签署难以作出结论,两名笔迹专家对他签名的真伪各存疑问,不能构成一致压倒性结论;二是原审法官不应把举证遗嘱真伪的责任交予被告一方,不应要求龚如心消除遗嘱的疑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