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用地

推荐农村用地入市需征20%-50%调节金 上缴地方国库

昨天,记者从国土部获悉,今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或再转让须征收20%—50%的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调节金全额上缴试点县地方国库,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近日,财政部、国土资 [更多]
新闻
京华时报
0 跟贴 0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更多相关
没有更多内容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