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电子

推荐人民检察院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规定(试行)(原文)

(2015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民检察院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有效利用电子卷宗提高办案效率,加强办案监督管理 [更多]
新闻
最高人民检察院
0 跟贴 0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更多相关

九成市民使用电子支付

新闻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0 跟贴 0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没有更多内容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