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随笔:现在政策不尊重个人么?)
这一系列随笔是在博鳌写的,写的是参加博鳌亚洲论坛期间的一点感想。昨天的《为什么创业型富豪值得尊敬》的文章有网友表示了异议,我当然也不会感觉到诧异,有一点还是想强调一下,只有充分的创新才是发展之道,而要想持续的获得创新,则必须保持稳健的政策环境,以及尊重市场的财富回报,诱人且稳定的财富回报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巨大动力。创新当然有门槛,但是就如我们看到的,每一代的富豪中均有大比例的白手起家,只有企业家精神,人人都可以当富豪,难道不是大家所期望的么?当然大家骂“原罪型”的富豪是可以理解的,毕竟那是在破坏市场规则。
也有很多声音在为企业家呼吁。在博鳌“经济的韧性”分论坛上,春华资本集团创始人、董事长胡祖六表示,从经济中远期来说,结构的灵活性、韧性更重要。现在政府需要通过加大改革力度,消除劳动力市场方面的障碍。胡祖六认为,劳动合同法是一个错误,需要取消或者起码是修正,在经营体制方面,中国监管方面过于苛刻,这种体制方面的问题,扼杀了我们的创业精神。所以我们需要结构的改革,来增加我们经济的韧性。
修改劳动合同法再次成为热点,源于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经济50人论坛(一个半官方的学术性论坛)表示,现行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保护十分不足,在用工等方面都有体现,降低了中国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不利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且越来越明显。最终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倒霉的是劳动者。
质疑现有法律对企业不公平,楼继伟作为官员说出这样的话还是有几份胆识的。经济学家张五常最近演讲也再次强调要取消劳动合同法用合约来代替。
我希望读者在看到此类新闻时候,不要天然的去反对,以为修改劳动法就是对就业者不利,这不是一种健康的想法,企业和就业者参加的是一个双赢的游戏,当然也不排除败类企业。
和大家所想的一样,加强创新与发展,仅仅尊重企业是不够的,还需要对个人的尊重。我今天想说的是对于个人减负方面目前官方做的还不够,市场声音也不够。
法律加强对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保护是天然要求,然而近年无论是主流智库还是官方都在释放一种只为企业减负的思想,这是正确的,但又是一种不良的倾向。毕竟数量庞大的中等收入职工占社会主体,尤其是考虑中国国体的特殊性质,这种忽略劳动者权益的做法是值得深思的。
以个人工资收入为例,比如你在帝都五道口某个公司, 你工资是6463元/月,这个工资为税前工资,包括了单位代扣代缴的五险一金以及个人应该缴纳的部分。
粗略计算,按照现行社保缴纳比例,6463元的月平均工资扣除8%的养老保险517元,2%的医疗保险129元,0.2%的失业保险13元,12%的公积金776元,再减去个税48元,职工个人每月实际拿到手的可支配收入不足5000元。到手之后这个职工还有租房、吃喝穿行。北京市的实际每月月均消费支出按照财政部个税免征额的计算公式计算已经超过4000元,剩下几毛钱估计只有这些努力奋进的工薪层知道。由于中国是累进征税,收入增高,个税缴纳越高。这个五道口职工月工资6463元,是北京市2014年全市职工的平均工资。
对于目前就业的城市职工来说,这是一个负担沉重的时代,生活成本上升,税负较重,由于大多是城镇化进程中参与就业的,也就是说目前的因为就业所贡献的税收也并没有完全用到自己父母身上,因为现在领取养老金的毕竟是城市母亲们,也有“农村母亲供养城市母亲”之嫌。
在经济减速时期,政府也意识到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性,但是,有关部门在个人减税方面一直进展缓慢,改革能力令人感到惊奇。减轻劳动者的负担,反过来看也是减轻企业的负担。本届财政部门所推行的改革,减轻个人负担的少之又少,重企业轻个人的风格明显,尤其是个人税负在如此不公的背景下。希望能看到这一趋势在未来能得到逆转。
一会博鳌这几天一直在下雨,希望看到雨后天晴。(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