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成控股被证监会处罚至今未披露)
金陵晚报记者 陶炜
尽管天成控股(600112)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决定书原文已经挂在了证监会的网站上,但截至11月26日晚间,公司尚未对此进行公告。而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签署时间为11月19日。
证监会一周前已下达处罚
在被立案调查约9个月后,天成控股于今年10月份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这之后,公司并未再披露有关行政处罚的进一步进展。而《金陵晚报》“易索赔”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中国证监会官网上已经挂出了对公司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公司却至今没有公告。
与此前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比,天成控股的处罚决定书并无不同。证监会认定,天成控股在资产置换事项的收益确认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形下,提前确认了资产置换收益,使其2017年1月25日发布的2016年度业绩扭亏为盈公告与实际情況严重不符。2015年12月28日,西仪股份与天成控股等签订《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西仪股份以、向天成控股定向发行6596931股股份置换天成控股持有的苏垦银河30%股权。当时约定,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才算完成股权交割。2017年1月6日,该次股权交割完成。2017 年1月25日,天成控股发布 2016年年度业绩公告:预计 2016 年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1000万元至1500万元之间。然而随后,瑞华会计事务所在审计公司2016年年报时发现,公司的财务处理有多处错误,公司在2016年的业绩实际为亏损9700万元。该业绩变脸发生后,天成控股的股价连续两日跌停。
证监会认定,公司的做法已经构成虚假记载。而根据证监会的认定,在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4月23日之间买入天成控股并在2017年4月23日当日依然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符合这一时间范围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交易记录发送到电子邮箱jzqsp2016@126.com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征集,并在打赢官司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证监会官网上对公司的处罚决定落款为11月19日,但公司至今未公告此事。
近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除了至今未公告证监会处罚决定书以外,公司还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近日有媒体报道,在最高法院被执行人信息平台上,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了一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法院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为(2018)贵仲调字第0329号,立案时间是2018年11月15日,案号是 (2018)黔01执1223号,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是贵阳仲裁委员会。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发布时间同样为2018年11月19日。但是,记者未能查询到公司为何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实际上,公司此前还有类似的神秘事件。9月13日晚间,公曾公告称,近日收到三家法院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征电气股权进行冻结的相关裁定通知书,长征电气被冻结股权金额合计为7838万元。问题在于,公司至今并未公告过有涉及重大诉讼。11月19日,公司又公告称经公司积极协商及办理,公司持有的长征电气80%股权已解除冻结并已办理工商过户至上海华明,长征电气的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为肖毅,同时公司将持有的长征电气剩余20%股份的股东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予上海华明,委托期限至公司将持有的长征电气剩余20%股权过户至上海华明之日止,目前公司持有的长征电气剩余20%股权的解除冻结手续及工商过户手续正在落实过程中。同样的,公司也没说到底是如何解决的股权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