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医保局:解决四类人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问题)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8年8月24日下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滔介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李滔表示,主要是规定解决四类人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问题。 第一类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是说,退休以后再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人员。第二类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生活时间比较久,比如在北京有很多老人随着子女,在这边帮着照顾下一代,或者随着子女在北京生活,这样的一类人更多是老人,也属于这个范围。第三就是长住异地工作人员,就是有些单位可能外派一些人到异地工作,单位的驻外办事处或者其他机构,这样的人也属于这个范围。第四类是异地转诊人员,因为在一些地方当地医疗水平有限,他的疾病诊断不了,或者诊断出来,当地觉得医疗水平不能治愈好这个病,需要外转,转到上级医疗机构或者其他的城市来进行就医。这样有四类人,都属于跨省异地就医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