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动漫产业发展 版权保护要跟上)
[2013年美影厂将曲建方与电子出版社告上法庭,认为电子出版社出版、曲建方绘制的两本书侵犯其著作权,索赔20万元。]
随着动漫产业的快速发展,动漫行业的版权纠纷也不断出现。例如央视根据刘泽岱创作的“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围裙妈妈”3个人物形象作品创作了1995年的动画片《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2013年又推出《新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随后大头儿子公司起诉央视的2013年动画片侵权。又例如,美影厂出品了木偶片《阿凡提的故事》,“阿凡提”美术形象的设计者为曲建方。2013年美影厂将曲建方与电子出版社告上法庭,认为电子出版社出版、曲建方绘制的两本书侵犯其著作权,索赔20万元。
一系列动漫产业的法律纠纷也敲响了警钟,即在动漫创作过程中,一定要规避法律风险,约定好版权归属。
君和律师事务所黄荣楠表示:“动漫作品,不论是漫画还是动画片,一般来说有这三个法律上的界定:第一,委托作品,一个公司委托作者去创作一个作品,一定要在委托作品合同里面约定权利归谁,如果不写的话,则著作权归动漫作者,而不是那家委托出了钱的公司。第二,演绎作品,原先已有一个作品了,我们在这个作品基础上改编形成了一个新的作品,法律上怎么规定?改编成新的作品一定要获得原作者的同意,并且你在使用演绎作品时不能侵犯原作者的权利。第三,合作作品,原来没有这个作品,公司和个人合作共同创作了一个动漫形象,这个作品我们称之为合作作品,各方都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
国外也出现过各种版权纠纷,主要集中在著作权归属上。
对于动漫作品著作权保护的要点,黄荣楠表示:“相关制片方要与动漫作者之间签订著作权归属的合同;在授权使用时,要注意授权链的完整性;避免对于原作品、演绎作品、合作作品相关权利方的侵犯。”
随着消费升级,动漫市场正不断扩容,拥有强大能量的动漫产业也在不断助力整个文化产业发展,实现新的跨越。在二次元文化潮流中,无论是美国的漫威还是日本的集英社,都建立起成熟的商业模式,为IP孵化提供了重要土壤。而立足中国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立足新文创生态的中国动漫,正在逐步探索适合自己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