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研究局NO.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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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法迎来第七次大修,除了将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以外,还增加了综合征税和专项扣除。这次个税改革将对纳税人的税负和收入产生哪些影响?网易研究局采访了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刘桓。
网易研究局:个税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合适吗?为什么?
刘桓:个税起征点如何制定是和国家财力有关系的,百姓诉求和国家财政负担能力之间要匹配和协调。起征点相对于七年以前提高了1500元。这1500元就个人而言,提高的幅度并不是很大。
网易研究局:这次个税改革首次增加了子女教育支出等专项扣除,对减轻纳税人个税税负有多大作用?
刘桓:这次个税改革应该说是征收个税以来力度最大的一次。首先表现为它是着眼于税收制度的全要素进行调整,而不像过去那样,只盯着所谓的起征点。起征点严格来说,应该叫“必要费用扣除额”。过去个税改革主要都是起征点的调整,但是个税改革不只是起征点一个方面。
决定纳税人负担的因素非常多,比如税率的高低、级距的大小、扣除的范围、是否指数化、是否和家庭人口赡养系数结合等,其实扣除点很多。这次的个税改革朝这个方向走了一大步,比以往的改革有质的变化和飞跃。
网易研究局: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了综合征税,这对纳税人的减负作用明显吗?
刘桓:过去个人所得税收入中工资薪金这部分应该是最高的,因为月收入超过83500元以上的部分,就要交45%的税。现在我们所说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它们最高的税率都达不到45%,合并到一起的话,等于是对过去超高的工资以外的收入,现在都征高税收。因此这是提高纳税人的负担的一种做法。
一般只要生活水平到了一定程度,都实行综合扣除,所以凡是劳动项下的收入,应该统一一个标准,这是国际惯例。中国长期以来工资薪金部分的税收高,别的部分税收低,所以大家就戏称,说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是“工薪税”,其实这暗指是这方面的不完善。这次改革实际上对普通的百姓,低收入人群,就是主要靠工资生活的这些人来说确实减税了。但是对有多元收入,即使是劳动所得的收入的人来说,有可能税收负担比过去会重一些。
演艺界的天价出场费,都是属于劳务报酬收入,这些收入是低于工资薪金同级别的收入的税负的。这次如果变成综合扣除,这部分收入的税收比过去会有所提高。我认为这是必须的,是目前百姓认为的公平和正义的一个标准。
网易研究局:专项扣除和综合征税是否有征收难度,如何落实,应该注意些什么?
刘桓:征收难度相当大。目前中国的征管模式基本上都是由单位的会计代收代缴,但是这样一来就使得综合扣除很难实现。因为单位的会计不够有权威提供纳税人看病花了多少钱、有没有子女受教育等信息。所以这次个税改革的实施,必须要真正意义上实现申报制。
申报制在中国推行了十一年,但是目前看起来推行的情况不太好,核心就在于纳税人申报或不申报意义不大。在中国进行税制改革的同时,下一步要严格执行申报制。随着个税改革的推进,申报制的作用和它的法律意义以及它的规范化要得到突出的加强。纳税人要关注申报制,因为如果不好好申报,那么纳税人所报的各种费用将无法扣除,所以中国在这方面的改革力度会很大。这给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提出了很高要求,一项好的制度推行,一定要有它的制度保证,申报制的推行和严格执法是这次个税改革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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