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互金重磅文件今日出台:互联网资管需持牌上岗,不合规者,取缔!)
早在2016年8月24日,堪称“史上最严”的网贷新政正式落地,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全面收紧。接下来,各家平台该整改的整改,该转型的转型。
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很多实质做着P2P业务的公司都在打着去“P2P化”的旗号,其中尤为明显的就是深圳体量较大的一家平台小牛在线,还有广州的PPmoney,坚称自己是综合性的理财公司或理财超市。但说来简单,如果你真是理财类公司,资产无非就是对接非标资产、公募基金、私募基金、银行理财,但是……
4月3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乱丢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大力度整顿通过互联网开展的资产管理业务。按照通知要求,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须取得资管业务牌照或资管产品代销牌照。
你不是打着去“P2P化”旗号吗?你可以不是P2P,按照监管的逻辑,你必须告诉我你是谁,你从事的金融相关的业务都必须要备案管理,灰色地带的监管疏漏最终会慢慢补上,在这之前,如果你不合规,不好意思,你要被注销电信经营许可、封禁网站、下架移动APP、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互联网资管业务需持牌上岗
4月3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通知》,要求做好互联网金融平台验收工作,以及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领域的重点清理整顿,并明确了清理整顿要求以及合法合规标准。
敲黑板、划重点:
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本质是资产管理业务,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没有取得由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颁发的资管业务牌照或代销牌照者,禁止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
在没有获得上述牌照,却依然发行销售各类资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委托计划”“定向融资计划”“理财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转让”)等方式公开募集资金的行为,明确为非法金融活动,可能构成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发行证券等。
由此可见,如果违规发行、代销资管产品且未化解至零的机构,后果很严重!将纳入取缔进行处置,各省整治办、地方金融办、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派驻机构共同出具行政认定和处置意见,包括注销电信经营许可、封禁网站、下架移动APP、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成立验收专班,小组成员由省金融办(局)、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以及银保监局、证监局、公安、通信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并充分调动第三方专业机构力量,制定验收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验收。
这就相当于由评委来判断你的成绩是A、B、C或者D,成绩达到A的才能予以备案。
这就需要上述评委到各家平台网络巡查、现场访谈、约谈、检查合同、调取账务数据、信息公示等,约谈内容包括何时整改完成、何时接受验收,资金流是否清晰明确,是否与投资人账户隔离,违规业务(包括大标处置、发行或代销资管产品、拆标、自融等)是否化解为零,是否银行存管、信披是否详尽等等。只要符合这些标准,成绩为A,OK,予以备案,发放牌照。
验收阶段工作从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底,由各省整治办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内从业机构进行分批次验收,验收实现重点对象全覆盖,对于前期随机抽查发现仍在开展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的非重点对象,也要纳入验收工作范围。
所谓重点对象全覆盖,据时报君采访了解到的情况应该是重点监控大平台和危险系数高的平台,确保不要发生群体性大规模平台跑路、倒闭等事件。
坚决取缔,不管你是谁,后台有多硬。取缔的方式包括注销电信经营许可、封禁网站、下架移动APP、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但是对拟取缔对象,《通知》也明确要求,要稳妥制定取缔方案,协调机构实际控制人做好兑付安排,对停止金融服务工作做出具体安排,确保取缔工作平稳有序,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据深圳某平台相关负责人向时报君透露,目前对于验收不通过、整改难度大的平台会私下进行劝退,并按照投资人回款日期进行兑付,逐步清退。
当然不行。《通知》明确指出,对于网贷机构将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剥离、分立为不同实体的,应当将分立后的实体视为原网贷机构的组成部分,一并进行验收,资管业务没有完全清除的,不予备案登记。
为何专项重点整治互联网资管业务?
这个还得从头说起。2016年8月24日互金整治办下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对P2P进行了严格的限定,单笔资产不得超过20万,而且还不能以打包的形式去接受转让,那么流量平台面临无资产可接的尴尬境地,导致的后果就是过去积累的大量用户会流失,所以不少P2P公司打擦边球做起了资管业务。
一种被命名为“定向委托投资”的业务模式在P2P行业盛行,包括陆金所、360旗下的你财富、网信普惠等大型互联网金融平台。
什么是定向委托投资?定向委托投资本来是银行玩的,是指A银行(委托行)在B银行(受托行)存一笔钱,并由B银行根据A银行的指示,以B银行的名义投资到A银行指定的金融项目,比如银行存款、票据资产/票据收益权、存单收益权、信托收益权、信托计划等。
通过定向委托投资的方式,A银行(委托行)可以不占信贷额度,B银行(受托行)可以赚取手续费,双方各得其所。
P2P“定向委托投资”模式跟银行玩的差不多,投资人即委托方,管理公司即受托方,平台是信息撮合的中介角色,同时平台跟管理公司也就是受托方是关联方,而定向投资的方向一般是资管计划等金融产品。
P2P定向委托投资通常对接的是资管计划,本质上属于私募产品。而按监管规定,私募只能对合格投资者发售。
据中国基金业协会最新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在个人方面,要求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此外,还要求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在业内人士看来,“定向委托投资”模式权利、风险上潜藏的更大不对称,在于其在资产端享有资管计划等私募产品在投资范围上具备的灵活性,但在资金端以网站推介等“准公募形式”引流投资资金时,却无需履行公募基金的信息披露义务。
所以,你未必是个合格投资人,却在互联网等公开渠道上间接投资了资管计划等私募产品,同时承受了私募产品的风险,却无法享有标准的信披。
《通知》中提到,对于仍未持有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牌照,存量业务已经化解完毕的,需要实际控制人出具不再从事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的承诺书,并且限期办理ICP和工商营业范围,营业范围里面不得含有与资管业务相关联的误导性陈述。
网贷资深分析人士皂叔认为,这是为了专业化经营。也就是说,不得突破你的营业范围。如果你是互联网公司,老老实实做互联网;如果你是网贷信息中介平台,好好干网贷,取消营业执照中的资管管理业务。
所以,如果你是网贷平台,好好专注做小额分散的惠普信贷模式,资管业务千万别去碰,这不是你该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