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卢慧 通讯员/卢思莹 周泽锋 陈曙涛)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最高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今年以来,惠城区法院推行无评估网络司法拍卖。据统计,今年实施以来,共有5个案件实行无评估网拍,9个拍品成功拍卖,成交额累计1000多万元。
无评估网拍,即在司法拍卖中,起拍价无需根据评估报告决定,而是由当事人根据当地市场价协商决定,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该做法减少了过去拍卖物须经摇珠确定评估部门,由评估部门到现场看样后作出评估报告,送达双方当事人再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的环节,既缩短被执行人财产变现的时间,又为当事人节约了评估费。
惠城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卜健介绍,推行无评估网拍的好处在于,一是为当事人节约执行成本,以往的评估费用需要由当事人用拍卖后所得的款项进行支付,但在推行无评估网拍后,节约下来的评估费用即可用于兑换债权,从而实现执行效益的最大化;二是为当事人节约时间成本,与以往动辄就需要等候数月方能得到评估报告的情况相比,现推行的无评估网拍显然能更快确定双方当事人的心理价位,从而快速启动拍卖,更快实现“案结事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