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2月24日讯 2月24日,春节假期刚过,保监会连发三张监管函。监管函显示,由于境外投资业务违反了相关规定,平安人寿、新华人寿、中再资产三家保险机构领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上述三家保险机构的境外投资业务违反了《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保监发〔2012〕93号)关于可投资国家或地区的相关规定。
对此,保监会要求,上述保险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违规内容进行整改,确保投资符合规定。同时,应增强依法合规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境外投资政策和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监管规定,合规审慎开展境外投资业务。
保监会称,自收到本监管函之日起,上述保险机构应在一个月内报送有关整改情况。保监会将持续跟踪检查上述保险机构的整改情况,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网易财经查阅保监会于2012年发布的《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其中附录显示,可投资国家及地区包括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香港、日本、加拿大等25个发达市场,以及巴西、印度尼西亚、韩国、俄罗斯、印度等20个新兴市场。从保监会下发的监管函内容来看,上述三家保险机构或存在向未列入许可投资国家和地区开展投资的行为。
为加强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监管,完善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法规,2018年2月,保监会联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保险机构开展内保外贷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内容一是明确内保外贷业务开展形式,二是规范反担保主体和担保物形式,三是明确融资比例和融资用途。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几年,在境外融资领域,部分企业利用内保外贷等方式开展跨境并购,一些保险机构也开始使用内保外贷融入资金进行境外投资。内保外贷业务拓展了境外投资的资金来源,支持保险机构开展资产全球化配置,但同时也带来了诸如流动性风险、高杠杆风险、再融资风险等问题。
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强化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监管,进一步完善保险机构开展内保外贷业务的报告和评估监管机制,加强保险机构开展内保外贷业务的合规性监管,促进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持续健康有序发展。(网易财经 李兆元bjlizhaoyuan@corp.neteas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