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8-025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发行境外美元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融资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目前海外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公司或其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在中国境外发行不超过10亿美元(含10亿美元)的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若公司最终决定以公司在境外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发行债券,公司将为发行人履行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的偿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发行方案的主要条款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发行方案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
2、发行币种:美元。
3、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债券规模不高于10亿美元(含10亿美元),可分期发行。具体金额以国家相关部门备案金额为准。
4、债券种类:境外高级高收益美元债券。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发行期限为不超过5年期,每期债券的期限将最终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发行前市场情况和投资者反馈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境外美元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偿还境内外债务、支付境内外投资项目款、补充境内外公司运营资金及境内外一般经营用途。如果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将在符合国家监管要求的条件下调回境内使用,公司将按照外汇管理局相关要求进行登记备案、结汇和回流。
7、增信措施:若公司最终决定以公司在境外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发行债券,公司将为发行人履行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的偿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决议有效期:自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总裁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和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确定和调整本次境外美元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主体、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发行时机、债券期限、增信措施、债券利率、高息债合约部分或其确定方式、发行费用、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设置、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以及办理本次发行的境外美元债券在香港联交所或者新加坡联交所上市等与境外美元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以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并决定中介机构报酬等相关事项;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制定、审议、修改、批准、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通函、认购协议、信托契据、代理协议、债券契约等),并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申报、备案、注册、信息披露及海外银行账户开立等手续;
4、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及债券在香港联交所或者新加坡联交所上市交易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债券发行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上市申请表、电子呈交系统账户申请表及条款及细则同意书、豁免遵守任何适用法律或规则的申请等)及其他法律文件;
5、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6、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本次发债的需要制定具体的担保协议以及修订、调整担保协议并签署为担保项目所必须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协议、指令、函件、通知、证件、申请、确认或说明等),并采取一切与之相关且必要的行动;
7、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包含整个境外债券注册有效期内)之日终止。
三、本次发行境外美元债券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发行境外美元债券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条件后实施发行,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发行后续事宜。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