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05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单期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270天,可一次性或分期发行,由公司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2017年9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今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于2018年1月16日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SCP5 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并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0 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 年内有效,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报备文件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文件《接受注册通知书》